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(2006年秋季) |
一、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笔试:8∶30考生凭准考证、学生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。考试9∶00正式开始,迟到15分钟的(即9∶15),不得入场考试。二级考试结束时间为11∶00,三级考试结束时间为11∶30。上机考试;考生按准考证上标明时间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等候,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入考场,二级为70分钟。 二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携带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,如铅笔、钢笔、圆珠笔、直尺、橡皮、卷笔刀等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报纸、草稿纸、计算器和录音、通讯器材等。 三、考生进入考场,即按准考证号(上机考试座位号)对号入座,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学生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查对。不准喧哗吵闹,保持考场安静。 四、考生在试卷分发后,须核对试卷的应试等级、应试种类与自己参加的考试是否相符,如有不符,应立即向监考人报告,要求更换。 五、考生须将本人所属学校、应试等级、应试种类、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考场号等,清楚、正确地填写在答题纸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上,并将准考证号后五位填写在答题纸右下角,切勿遗漏。上机考试时,考生须在考试软盘标签上写明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试卷代号。 六、考生在用答题卡答题时,先填写姓名、划写准考证号。划线必须用HB铅笔,否则,不予评分。 七、考生答题时,应按顺序划写(或填写)在答题卡(或答题纸)上的相应题号中。答案书写在试卷册和草稿纸上一律无效。 八、考生答题时,如遇试题字迹不清,可举手询问,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作任何解释或启示。 九、考生在答题时间内,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。考试30分钟后,才准交卷离场,离场时须将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、上机考试软盘、草稿纸一并交出,不得将试卷、软盘等材料带走。离场后,不得再进入考场,也不得再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 十、笔试考试结束前15分钟(即二级10∶45-11∶00;三级11∶15-11∶30),考生不得离开考场。笔试和上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安坐原位,待监考人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、答题纸、上机考试软盘、草稿纸后,才可离开。 十一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不准冒名顶替,不得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他人答案,不准夹带、换卷,不准带通信工具进入考场,违者按作弊处理。 |